○○○○ 函
地址:○○○○○○○號
承辦人:總務0○○○
電話:0000000000
傳真:0000000000
受文者:○○○○ [上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
發文字號:○○字第0000000123號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四
主旨:懇請 鈞○同意本○「00學年度上學期○○國民小學午餐食材聯合採購廠商評選」以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方式辦理,敬請 鑒核。
說明:
一、 本000000屬偏遠地區學校,每學年辦理學生營養午餐食材招標,常因食材廠商投標意願不高而屢次流標,影響偏遠地區學生營養午餐用餐權益甚鉅,因此委託本校辦理○○國民小學午餐食材聯合採購,希望能提高廠商投標意願,以維護偏遠地區學生營養午餐之用餐權益。
二、 00學年度上學期午餐食材聯合採購預算金額約新台幣貳佰伍拾肆萬捌仟元,整年度約新台幣伍佰零玖萬陸仟元,為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
三、 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六條第三項:「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者,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又學校午餐食材採購之食譜規劃(含營養成分分析)屬勞務、食材供應屬財物,其標的屬異質之財務及勞物採購,且基於不同的廠商履約的結果,在技術、品質、功能、效益或商業條款上會有所差異,是屬於異質性高之採購案件,不宜以最低標之決標方式辦理。
四、 學校基於上述理由,擬以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方式辦理學生午餐食材聯合採購,隨文檢附異質性分析表乙份及採購委託書影本伍份。
正本:0000000000000
副本:本校總務0
○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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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 於 總務O 本件為密件; 日期:00年0月00日
解密條件:決標後自動解密
主旨:本校「00學年度上學期○○鄉國民小學午餐食材聯合採購廠商評選」組織評選委員會及工作小組,簽請 核示。
說明:
一、 本校午餐食材採購將於00月00日上網公開招標,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三條:「本委員會應於招標前成立,並於完成評選事宜且無待處理事項後解散,其任務……。」;第四條第一項:「本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十七人,就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知人員派兼或聘兼之,其中外聘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二、 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八條:「機關應於本委員會成立時,一併成立工作小組,協助本委員會辦理與評選有關之作業,其成員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指定機關人員或專業人士擔任。」又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三條:「機關成立之工作小組應依據評選項目或本委員會指定之項目,就受評廠商資料擬具初審意見,載明下列事項,連同廠商資料送本委員會供評選參考:.....」
三、 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第5點:「機關為辦理最有利標而成立之工作小組,其成員至少須有一位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礎或進階資格者。」
四、 評選委員擬由聯合招標之學校三位代表及二位專家學者,共五人組成評選委員會,並組成工作小組,候選人員如附件,請 鈞長勾選。
擬辦:擬請 鈞長准予依上揭說明事項辦理評選委員會及工作小組組織事宜,以利招標案件之進行。
謹 呈
鈞 長
承辦單位 會辦單位 核示
承 辦 人: 會計室:
單位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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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評選委員會候選人員:
壹、專家學者:二名,由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之最有利標前置作業系統亂數產生之委員建議名單(如后),請 鈞長圈選並排序後,再依序聯繫邀請。
貳、校方代表:三名
□王○○ □蔡○○ □李○○ □廖○○
□宋○○ □徐○○ □賴○○ □陳○○
□徐○○ □彭○○ □王○○ □劉○○
工作小組成員:三名,擬由
總務主任○○○(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劉○○ □林○○ □宋○○ □蔡○○
□余○○ □宋○○ □盧○○ □廖○○
□李○○ □侯○○ □關○○ □詹○○
□謝○○ □鄭○○ □馬○○ □張○○ 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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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
○○縣○○○○國民小學 函
地址:(四○○)00縣○○鄉○○街○號
承辦人:總務處○○○
電話:0000000000
傳真:0000000000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
發文字號:○小字第0000000123號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密(決標時自動解密)
附件:
主旨:茲敦聘○○○擔任「00學年度上學期○○鄉國民小學午餐食材聯合採購廠商評選」之評選委員。並擇定於00年0月0日(星期0)上午十時正假本○○○室召開訂定評選方式及標準會議,尚祈撥冗參加,
請 查照。
正本:○○○
副本:本校總務○
○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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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保存年限:
簽 於 總務○ 日期:00年00月00日
主旨:本校辦理00學年度上學期○○國民小學午餐食材聯合採購廠商評選上網招標,簽請 核示。
說明:
一、 本校辦理00學年度上學期○○鄉國民小學午餐食材聯合採購預算金額約新台幣貳佰伍拾肆萬捌仟元(每人每餐20元*1252人*102天),採購金額新台幣柒佰陸拾肆萬肆仟元整(三學期),採購級距屬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
二、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56條以最有利標方式辦理並獲縣府核准在案(0000000字第0號函),其評選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如附件。
三、 本案將於00月00日上網公開招標,等標期依據招標期限標準訂定,截止收件期限為00年00月00日上午9時,開標評選時間為00年00月00日下午2時假校長室辦理。
四、 本案招標以公開招標、不訂底價、採最有利標、非複數決標方式辦理。
五、 廠商供應時間自民國00年00月00日起至00年00月00日止(00年度上學期,以學生上課日為準)。
六、 監辦人員部份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除有特殊情形者外,應由其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及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第三條:「第三條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所稱有關單位,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就機關內之政風、監查(察)、督察、檢核或稽核單位擇一指定之。無該等單位者,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就機關內部熟諳政府採購法令人員指定之。」故當日擬請會計主任及000監辦。
七、 投標須知、須知附件、契約書草案、服務建議書審查表及評選統計表等如附件。
擬辦:擬請 鈞長准予依說明事項辦理上揭招標案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招標事宜。
謹 呈
鈞 長
承辦單位 會辦單位 核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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