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有篇文章如下....[看完後也讓我想到,之前不也有在高速公路过收費站被栽贓持偽鈔的事情,同樣的,當收費員拿偽鈔給您時,千萬不要伸手過去接...直接找警員處理就好了]
> 朋友在逛士林夜市時,口袋開開,沒裝什麼,反正也不會被別人偷。
>
突然走過某一個道路中間的攤販,一堆人突然擠過你身邊,覺得沒什麼,反正口袋是
> 空的,也沒東西給他偷。
>
> 不過才往前走幾步,「少年ㄟ~~作賊ㄚ不好歐」老闆說。
> 我朋友被老闆拉住了,我們當然是驚訝一陣,"你口袋裡的東西拿出來,還我"老闆
> 說。
>
>
我們不理他,我們又什麼都沒做,往前走。突然好像計畫好的一般,身後出現五六個
> 看似流氓的人,「偷拿別人的東西還想跑,走,來去見警察」說著就被抓回去攤位
>
前,被拖到老闆身邊,老闆手一伸到我朋友口袋,竟然拿出一個東西,明明口袋就是
> 空的。
>
> 老闆用很平常的口氣,假裝教訓我們一頓,最後面說了一句「好啦!小孩子還有前
> 途,不要報警,私下和解好啦!這件東西200罰你50倍就好」
> 一群人還有6個兇神惡煞看著我們,我們當然也是明辨到底,不過老闆卻是無動於
> 衷,路過的人也好像在看戲、看小偷的眼光在我們。
>
>
好吧!我自認倒楣,去提款機領個10000出來救人。老闆拿到錢後,卻在奸笑說「以後
>
> 好好做人阿壞路不能走阿」
>
>
現在,不只要小心被偷東西,也要小心不要口袋被塞東西,被當作小偷敲詐。請大家
> 告訴大家要小心。
>
> 〈以下正確方式〉
> 我朋友也有發生過,不過是在師大夜市...
> 結果他完全不理會,就跟老闆說,到警察局ㄚ,驗指紋就知道了。
>
>
隔天指紋報告出來,結果上面只有老闆的指紋,沒有我朋友的指紋,後來警察還問我
> 朋友要不要告那老闆。
>
> 所以啦,這些混蛋就是抓住一般人不想惹事的心態來敲詐你。
> 以後沒有就沒有,上警局驗個指紋ㄚ,別當冤大頭,千萬別碰那個商品喔!
>
>
〈注意:沒碰到過的東西,事前、事後無論如何絕不碰、不接觸NOTOUCH,但也要小心
>
>
栽贓的東西會往您身上丟,造成假象碰觸;心理學上您99%會去接,而留下指紋等証
>
據。簡單不同意任何人開包包,一切到警察局再請警察開封驗指紋,到任何地方無論
> 如何還是絕不動手碰、不接觸!最後記得要留彼此指紋俾核對來準備訴訟,保障好
>
人,根絕歪風!千萬不要有「多一次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而繼續危害不曉得又
> 膽小的無辜善良者。〉 PS:請用力傳給你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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