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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一 日發文字號:(九十)工程企字第九○○二六八六八號
根據政府採購法 第十四條
本解釋函上網公告者:本會企劃處 第三科 唐(先生或小姐)
主旨:有關 貴公所查復「公開徵求辦理鄰長報紙一年份報價單」辦理情形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 復 貴公所九十年七月十一日九○芳鄉秘字第七六四三號函。
二、 旨揭報紙採購,屬不同標的,得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規定就不同報紙分別辦理採購。
三、 另本會前九十年七月六日(九十)工程企字第九○○二一九一○號函說明二,請查復辦理情形。
正本: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副本:本會企劃處網站
主任委員 林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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